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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勤:互联网实验室相对出色的完成了本次研究,这只是阶段性的,还需要改进。数据仍是室内研究阶段的一个结果,可作为今后研究的参考数据,并不是一个官方的数据。 1,按市值计算盗版率为26% 按市场价格折算价值计算的软件盗版率为26%,其中仅按软件产品计算的盗版率为40%,仅按计算机软件产品计算的盗版率为57%; 2,按安装软件套数计算盗版率为26% 按当年安装的计算机软件产品套数计算的盗版率为26%,其中单位用户盗版率为16%,个人用户盗版率为41%; 3,按安装的收费软件套数计算盗版率为66% 按当年安装的收费计算机软件产品套数计算的盗版率为66%,其中单位用户盗版率为48%,个人用户盗版率为80%。<<< 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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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盗版率研究 | ||||||||||
近日,为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动我国软件行业的自主创新和健康持续发展,信息产业部、国家版权局、商务部联合下发《关于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今后我国境内生产的计算机,出厂时应当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另外,由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四部门同时发出的《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购置计算机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计算机;并须提供必要的购买软件的配套资金。 我国政府先后在《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对软件的版权保护作了明确规定,并从2002年起,一方面每年开展打击盗版软件的专项行动,另一方面积极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目前,中央、省和地市三级政府部门基本实现了通用软件全部正版化的工作目标,大型企业等的软件正版化工作正在大力筹划。 [全文] 第一种盗版形式是最终用户盗版。这也是业界公认的给产业发展带来损失最大的盗版形式。 第二种是硬盘预装。 第三种形式是网络盗版。 第四种是街上贩卖的盗版光盘,这是最常见的盗版形式。 >>>> 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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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陈玉龙 联系电话:51818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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